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 和警示标识规定 第一条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标准和规定。 第二条 包装袋标准 (一)基本要求 1.包装袋不得使用聚氯乙烯(PVC)塑料为制造原料; 2.聚乙烯(PE)包装袋正常使用时不得渗漏、破裂、穿孔; 3.最大容积为0.1m3, 大小和形状适中,便于搬运和配合周转箱(桶)盛装; 4.如果使用线型低密度聚乙烯(LLDPE)或低密度聚乙烯与线型低密度聚乙烯共混(LLDPE+LDPE)为原料,其最小公称厚度应为150μm;如果使用中密度或高密度聚乙烯(MDPE,HDPE),其最小公称厚度应为80μm; 5.包装袋的颜色为黄色,并有盛装医疗废物类型的文字说明,如盛装感染性废物,应在包装袋上加注“感染性废物”字样; 6.包装袋上应印制本规定第五条确定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 (二)技术性能要求 1.包装袋外观标准符合表一要求。 表1 包装袋外观标准 项 目 | 指 标 | 划痕、气泡、穿孔、破裂 | 不允许 | 晶点、僵块 >2mm <2mm分散度 | 不允许 ≤5个/10×10cm2 | 杂质 >0.6mm <0.6mm分散度 | 不允许 ≤2个/10×10cm2 | 2.包装袋物理机械性能符合表二要求 表2 包装袋物理机械性能 项 目 | 指 标 | LLDPE(LDPE+LLDPE) | HDPE(MDPE) | 拉伸强度(纵、横向)Mpa ≥ | 20 | 25 | 断裂伸长率(纵、横向)/%≥ | 450 | 250 | 落膘冲击质量/g | 190 | 270 | 热封强度/(N/15mm) ≥ | 10 | 10 | 3.包装袋规格 (1)推荐采用筒状包装袋:折径×长×厚(mm): 450mm×500mm×0.15mm(LLDPE;LDPE+LLDPE) 450mm×500mm×0.08mm(HDPE;MDPE) (2)当包装袋容积在0.1m3范围内,包装袋规格可以根据用户要求确定。 (3)当用户有特殊要求,并且包装袋容积超过0.1m3时,包装袋厚度应根据试验确定,保证包装袋防渗漏、防破裂、防穿孔,整体物理机械性能不低于表二要求。 第三条 利器盒标准 1.利器盒整体为硬制材料制成,密封,以保证利器盒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盒内盛装的锐利器具不撒漏,利器盒一旦被封口,则无法在不破坏的情况下被再次打开; 2.利器盒能防刺穿,其盛装的注射器针头、破碎玻璃片等锐利器具不能刺穿利器盒; 3.满盛装量的利器盒从1.5m高处垂直跌落至水泥地面,连续3次,利器盒不会出现破裂、被刺穿等情况; 4.利器盒易于焚烧,不得使用聚氯乙烯(PVC)塑料作为制造原材料; 5.利器盒整体颜色为黄色,在盒体侧面注明“损伤性废物”; 6.利器盒上应印制本规定第五条确定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 7.利器盒规格尺寸可根据用户要求确定。 第四条 周转箱(桶)标准 (一)基本要求 1.周转箱整体为硬制材料,防液体渗漏,可一次性或多次重复使用; 2.多次重复使用的周转箱(桶)应能被快速消毒或清洗,并参照周转箱性能要求制造; 3.周转箱(桶)整体为黄色,外表面应印(喷)制本规定第五条确定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文字说明。 (二)技术性能要求 周转箱的规格及性能应满足如下要求: 1.原料要求 周转箱箱体应选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为原料采用注射工艺生产;箱体盖选用高密度聚乙烯与聚丙烯(PP)共混或专用料采用注射工艺生产。 2.外观要求 (1)箱体箱盖设密封槽,整体装配密闭。箱体与箱盖能牢固扣紧,扣紧后不分离; (2)表面光滑平整,无裂损,不允许明显凹陷,边缘及端手无毛刺。浇口处不影响箱子平置。不允许≥2mm杂质存在; (3)箱底、顶部有配合牙槽,具有防滑功能。 3.规格要求 推荐采用长方体周转箱: 长×宽×高(mm)=600mm×500mm×400mm 周转箱(桶)规格也可根据用户要求制造。 4.物理机械性能 (1)箱底承重:变形量下弯不超过10mm。 (2)收缩变形率:箱体对角线变化率不大于1.0%。 (3)跌落强度:常温下负重20kg的试样从1.5m高度垂直跌落至水泥地面,连续三次,不允许产生裂纹。 (4)堆码强度:空箱口部向上平置,加载平板与重物的总质量为250kg,承压72h,箱体高度变化率不大于2.0%。 (5)悬挂强度:常温下钓钩钩住箱体端手部位,钓绳夹角为60°±30°,箱体均匀负重60kg,平稳吊起离开地面10分钟后放下,试样不允许产生裂纹。 (三)一次性使用的周转箱可以不遵守本条(二)技术性能要求,但其防破裂、挤压等性能指标应能满足医疗废物周转运送的要求。 第五条 医疗废物专用警示标识如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