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和《感染性疾病病人就诊流程》 卫办医发〔2004〕1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指导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提高医院感染控制能力和水平,我部制定了《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和《感染性疾病病人就诊流程》,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反时馈我部医政司。 二○○四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1: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 为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的感染性疾病科建设,提高医院控制传染病能力和预防医院感染的水平,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 一、感染性疾病科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确保其真正得以落实。 (二)定期对科室工作人员进行有关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如流行动态、诊断、治疗、预防、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等。 (三)对科室工作人员定期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甄别,并采取及时、正确的救治措施。 (五)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科室布局、分区合理,人流、物流合理,所有物品、区域的标识与标志明确、清楚。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洁、污物品分开放置。 (六)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消毒技术规范》对感染性疾病科的设施、设备、医用物品等进行消毒。工作人员在感染性疾病科工作区采取标准预防措施;医护人员每诊疗、护理一个病人和接触污染物品后,应严格按照手卫生规范及时进行手的清洗和/或消毒;必要时戴手套。感染性疾病科工作人员应为就诊的呼吸道发热病人提供口罩。 (七)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认真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登记、转运、处理等工作。 (八)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报告工作。感染性疾病科医务人员必须了解、掌握传染病病种及分类、不同传染病的报告时限和内容要求,及时、准确报告传染病。要及时将传染病报告卡和传染病信息报预防保健科或医院总值班室,并与医院感染管理科沟通。必要时,可直接向所在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对排除传染病的,要及时修正报告。 (九)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密切配合,开展有关传染病的宣传教育工作。 (十)医院要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必要的防护物品,尽量防止和避免职业暴露,一旦发生职业暴露,能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二、感染性疾病科工作人员职责 (一)医师职责。 1、认真履行医师的义务,在诊疗工作中规范执业。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注意保护患者隐私。 2、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并能熟练掌握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 3、及时筛查传染病病人,正确诊疗和转诊传染病病人。 4、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按规定的时限和内容及时、准确报告传染病。 5、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在做好自身防护工作的同时,配合护士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6、对就诊患者进行感染性疾病的健康教育。 (二)护士职责。 1、认真履行护士的义务,在护理工作中规范执业。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注意保护患者隐私。 2、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熟练掌握感染性疾病护理知识、技能和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 3、负责感染疾病患者的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 4、帮助、指导呼吸道发热患者戴口罩,并引导患者到指定地点候诊。 5、认真做好消毒隔离工作,熟练掌握常用消毒液的配制、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监督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到位。 6、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7、对就诊患者进行感染性疾病的卫生宣传教育。 (三)卫生员职责。 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在护士的指导下,进行清洁、消毒工作,所用器械、工具分区使用。 3、严格遵守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及时按分类清运各种医疗废物。 4、做好有关清洁、消毒工作的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