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学术研究


国家卫计委发布卫生行业标准《地震灾区预防性消毒卫生要求》解读

[ 信息来源:本站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2016-03-25 | 浏览:1116次 ]

为规范地震灾区预防性消毒工作,有效预防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切实保护灾民健康,明确区分预防性消毒与疫源地消毒,防止过度消毒与滥用消毒剂,又防止遗漏如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托幼机构、学校、医疗单位等重要的对象与场所,保证应急状态下利用灾后初期数量有限的消毒剂科学开展消毒工作,保证消毒效果,制定本标准。


由于地震灾害的特殊性,应急性的预防性消毒工作应在救灾的最初2周内进行,即在抢险救灾阶段和临时安置的初期阶段内进行。因此,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规定为地震灾区灾后抢救阶段和临时安置期的预防性消毒的原则、对象、方法与技术要求、消毒过程质量控制要求及效果评价要求。如果灾区已发生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时,则应当应用《疫源地消毒总则》(GB19193)进行规范。


本标准主要内容分为10章及附录。


第三章对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名词如消毒、预防性消毒、废墟、速干性手消毒剂、公用物品、含氯消毒机等进行了解释。


第四章规定了预防性消毒的原则。预防性消毒应具有针对性,须由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本地传染病流行的流行种类和季节特点进行风险评估后提出预防性消毒的方案。


第五章规定了预防性消毒的对象。包括灾区群众使用的饮用水及其他临时供水设施设备供应的饮用水;公共餐饮具;运送外伤性伤员、遇难者遗体的车辆、工具及工作人员手;重点环境、场所;由专业人员现场调查后确定的其他环境、场所和对象。


第六章规定了不需要进行预防性消毒的场所或对象。地震对环境的破坏是物理性的损坏,而不是产生有害的微生物,因此,灾区不是疫区。与人们生活接触不是很密切的环境和对象就不需进行消毒,只需要保持清洁即可。因此,规定不需要进行消毒的环境和对象,可以避免过度消毒,节约大量的人力和物力,避免环境被化学消毒剂污染。


第七章规定了预防性消毒的时机与频率。一般情况下,重点环境和场所等每天进行一次预防性消毒即可。饮用水是需要连续供应的,因此在出厂前或供水前就需要消毒。在救灾抢救工作完成,应急性的预防性消毒工作就可以结束了,但如饮用水、医院、餐饮行业、公共场所等法律法规规定日常也要进行预防性消毒的行业和单位应按照相关的规定执行。


第八章规定了预防性消毒的技术要求与方法。不同性质的对象,需要使用合适的消毒剂和消毒方法来达到最佳的消毒效果,预防性消毒针对的病原体,只需使用低中效至高效消毒剂就可达到消毒目的,而不需要使用灭菌剂。本标准选用含氯消毒剂作为环境和一般物体表面的消毒剂,这类消毒剂是我国普遍使用的消毒剂,方便获得,对环境影响较小,基本无污染,消毒剂剂型也方便运输和存储,使用时便于计量及检测有效成分含量。


第九章规定了消毒过程质量控制。要达到预定的消毒效果,其消毒过程应当得到控制,首先要保证使用的消毒剂的质量,其次要保证使用正确的浓度,第三要保证用正确的方法使用到合适的对象上。


第十章规定了消毒效果评价。在必要和条件许可时,疾控机构可以根据本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来进行预防性消毒效果的评价。

联系我们

陕西嘉洁医疗消毒用品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宝鸡市宝福路1号
电 话: 0917-3373369
手 机: 13991760133
网 址: www.sxjjyl.cn
E-mail: 391027196@qq.com
版权所有:陕西嘉洁医疗消毒用品有限公司  陕ICP备17001056号  陕-非经营性-2016-0037  网站总访问量:2022110    今日访问量:174  技术支持宝鸡世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