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剂和卫生用品禁止使用、添加抗生(菌)素、抗真菌药物、激素等物料。卫生部近日在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修订中提出了上述要求。据悉,修订的文本已在卫生部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据介绍,我国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目前存在问题包括:企业生产区域偏小,布局不合理;企业生产物料缺乏规范管理;产品质量控制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入和细化;不同类别产品企业的生产条件规定缺乏指导性。 据了解,卫生规范修订稿在现行《规范》的基础上新增22条,并对有关条文做了修改。修订稿对企业卫生管理要求有所加强,特别是对直接作用于人体、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皮肤黏膜消毒剂、医疗器械用消毒灭菌剂、抗(抑)菌剂等产品的生产环境、生产设备、产品检验等提出了严格的卫生要求。同时,进一步完善产品生产区的卫生要求。针对不同类别消毒产品的特点,分别规定生产区的各项要求。 修订稿还设专章规定了消毒产品生产设备的基本要求,并专门对原材料提出了质量要求。修订稿还将每类消毒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列表,作为附件供各地许可和日常监督时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