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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化学消毒剂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2011-03-31 | 浏览:1916次 ]

近些年化学消毒剂在我国有了很大发展,其品种和应用范围都在不断扩大,特别是作为一般生活用品已进入了人们日常生活。所以应注意消毒剂在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也潜藏着隐患,这就对消毒剂的管理和使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 管理现状

目前化学消毒剂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在我国实行的是审批制和注册制。负责管理的部门有国家卫生部、农业部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兽用消毒剂由国家农业部负责注册审批和管理。人用消毒剂又分药典收录和费药典收录两类,其批准途径不同。药典收录的消毒剂是依据国家药品有关规定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注册管理,非药典收录的消毒剂是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经国家卫生部审批管理。各级农业、药监和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消毒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日常管理。

2. 化学消毒剂审查项目及作用

化学消毒剂不论注册还是审批,需要提供和审批的项目主要包括微生物杀灭效果、影响因素、物理和化学性能以及毒理评价,以证实或验证消毒剂的功效、性能和安全性。

对于消毒剂来说,杀灭微生物实验验证至关重要。但由于微生物多种多样,不同微生物对化学消毒剂的抗力不同,所以必须选出有代表性的微生物进行杀灭实验。以证明消毒剂对同种类型微生物具有杀灭作用。

《消毒技术规范》金黄色葡萄球菌代表化脓性球菌;大肠杆菌代表肠道菌;铜绿假单胞菌代表医院感染中的细菌繁殖体;白色葡萄球菌代表空气中的细菌;龟分支杆菌代表人结核杆菌;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代表细菌芽孢;白色念珠菌和黑曲霉菌代表真菌;脊髓灰质炎病毒代表病毒。检测部门将根据消毒剂不同用途和性能进行选择。

《消毒技术规范》规定,进行了对化学因子弱抗力微生物杀灭实验的消毒剂不能用于强抗力微生物的消毒,但通过了强抗力微生物杀灭实验的消毒剂可以用于弱抗力微生物的消毒。

3. 卫生许可批件的形式和技术要求

市场上人用消毒剂主要是通过卫生部审批,并须获得卫生许可批件。批件是消毒剂合法地位的确立,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产品名称、产品类别、生产企业、地址、批准文号、批准日期、披肩有效期等自然信息;二是产品说明、使用范围、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技术信息。技术信息是依据实验项目的结果而确定,不同消毒剂的技术信息不同,即使是同一种消毒剂技术信息也有所差别。如某一种消毒剂产品说明标注可杀灭化脓菌和肠道菌,该产品所列使用浓度和方法即为针对这一类细菌而定的,对抗力更高的微生物并不适合。可以说不同生产单位的消毒剂产品为生许可批件中的信息具有唯一性、独特性和局限性,这在我们实际使用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4. 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4.1 消费者对产品性能缺乏了解

具有很强专业性的化学消毒剂却被大多数非专业人员使用已成为我国当前主要矛盾。化学消毒剂在医疗、饮食、养殖、制造、供水、托幼、学校、保健等领域得到广泛的应用,特别是近些年我国发生的非典、手足口病、甲型流感等传染病的爆发流行以及地震和水灾等自然灾害时间,使人们消毒意识有了极大的提高,作为一般用品,消毒剂已进入普通百姓的生活当中。北京一项研究表明,在SARS期间仅一个区消毒剂的消耗近2000吨,资金投入近1000万元。目前商场、药房、自由市场到处充斥着各种各样的消毒剂,这对非专业人员来说很难做出正确选择和使用。

4.2 多头管理问题

化学消毒剂审批的多轨制,导致了消毒剂使用混乱。具有不同批准文号的消毒剂混用和滥用已不是个别现象。如在发生禽流感的养鸡场进行疫源地消毒时,即使是专业人员也搞不清楚是该使用人用消毒剂还是使用兽用消毒剂。水产养殖行业使用人用消毒剂进行养殖对象消毒已是普遍现象;养殖企业发生人间传染病流行时,使用兽用消毒剂也时有发生。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剂包括卫消准字和国药准字两种,同一种消毒剂有的标有卫消准字、有的却标有国药准字,但不是每个专业人员都知道那些需办理卫消准字、那些需办理国药准字。

4.3 技术知识普及问题

使用者很难完全理解消毒剂过于专业的技术信息,造成消毒经常误用。在消毒剂获得批准的同时,其使用说明书也获得了批准并受法律约束。消毒剂使用说明书中的技术信息是依据试验结果而制定,在我们使用时是应该遵循的第一依据。现实中的消毒剂使用说明书却存在许多问题,如浓度表示法不够规范,浓度表示前后不一;同类消毒剂有的使用浓度和方法与消毒有关技术规范或专业书籍相差甚远;有的使用说明书过于简单,使用方法不全面等。非专业人员由于专业知识所限,不能做到合理使用。

按一般人的理解,既然获取了卫生许可批件,就可以购买和任意使用,这是对消毒剂的误解,然而这种误解在各行各业普遍存在。消毒剂杀灭微生物实验项目的设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并不是所有的消毒剂都进行全部类型微生物的杀灭实验验证,理论上讲没有经过验证就不能确认其对某种类型的微生物有杀灭作用。如只进行了细菌繁殖体实验的消毒剂不等于能用于病毒的消毒;进行了病毒灭活实验的消毒剂不等于能用于结核病的消毒;即便是高水平的消毒剂未经过HIV灭活实验也不能用于艾滋病的消毒等等,对于这一点即使是专业人员也未必能够真正理解,导致消毒剂误用的情况经常发生。

4.4 生产和经营问题

个别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自律性较差,消费者缺乏消毒基本常识,为消毒剂的使用埋下隐患。消毒剂准入门槛过低,导致全国消毒剂生产企业过多,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良莠不齐是一些企业不是在产品质量上下功夫而是在宣传上做文章。审批过程中消毒剂杀灭微生物项目设定制度的缺陷也使个别企业有了可乘之机,有的企业申报一两项简单的实验项目,却做全面的宣传,管理部门的疏漏盒消费者缺乏判断能力是这种不良现象进一步加剧,因此看似繁荣的消毒机市场,却隐藏真很多隐患。

4.5 滥用消毒剂

滥用消毒剂不但达不到应有的效果,还有可能带来环境影响、人身损害盒微生物抗性的产生。消毒剂对环境的污染虽然缺少更多的科学论证,但这一问题越来越受到专家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大量消毒剂在诸如学校、托幼机构、卫生用品生产企业以及家庭的使用和滥用,所引起人员伤害的后果,在各种媒体和专业文献上多有报道;微生物对消毒剂耐药问题,许多学者进行了深入研究,大量证据表明微生物对消毒剂盒抗生素有着共同的属性和关联,这在学术界已引起高度重视。

5. 建议

相关管理部门应整合资源,将人用化学消毒剂纳入统一管理 。消毒剂作为一种特殊产品在杀灭微生物实验项目的设定上应规范,项目的设定应做到全面、合理和科学并应是强制性的。不同种类和功能的消毒剂应分类管理,同种类消毒剂实验项目应一致。同药同功同用可使消毒剂的管理和使用更具规范性并便于操作。

消毒剂的广泛使用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如果想使消毒剂在疾病控制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消毒剂的正确使用是关键。消毒剂审批信息应严谨科学与通俗易懂并重,便于普通消费者的理解。各级管理部门应加大消毒剂的管理力度,规范生产和经营行为,专业部门也应加强消毒剂基本常识的宣传和指导,引导广大群众合理使用化学消毒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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